menu
close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1-04-24

本网讯  423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刘家义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委书记李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校长冯滨鲁,党委副书记王清明,党委委员丁子信、马茜华、朱猷武、赵光强、王旭升、李连成、单振涛参加学习

会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坚定了理想信念,加强了党性锤炼,强化了责任担当,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大家表示,《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对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对象、适用情形、程序、申诉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李东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收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共产党历史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以丰富的史料支撑和历史纵深的理论分析,对党史上若干重大问题作出新总结,为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历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校广大党员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书目,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加深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李东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对标对表,严格自我审视,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更好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学习。

(编辑:新闻中心  文/图:赵鹏俊/王珍)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潍院小程序